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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岗位设置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机构编制情况(见表一)
表一: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大学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7]240号),我校管理岗位18个,专业技术岗位209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
(二)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函》(教人函[2007]13号),我校现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科、总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函授培训处七个科室。工会、团委按照相关章程设立。
1、现有在编人员情况
截止2022年4月25日,我校实有在编人员100名。其中,管理人员11人(学校领导五级职员1人,六级职员4人;内设机构领导七级职员3人,八级职员0人,其他管理岗位3人。其中双肩挑人员22人);专业技术人员91人(副高级48人,中级14人,助理级27人,初级十三级2人,);工勤技能人员4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1人)。
2、在编人员双肩挑情况
我校双肩挑人员5人。其中5名校级干部均为双肩挑人员(职称为高级讲师);各处室正、副主任、干事、系部负责人及教学秘书均属专业技术岗位,兼任行政管理,不占用管理岗位。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函授培训处、人事处8个科室。
(二)岗位类别
根据岗位类别设置原则,我校拟设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总量233个,管理岗位18个,占岗位总量的7.7%,专业技术岗位209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2.6%。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见表三)
表三:拟设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为209个,其中正高级6个(二、三、四级岗位分别为1、2、3),副高级73个(五、六、七级岗位分别为15、29、29个),中级94个(八、九、十级分别为28、38、28个),初级36个(十一、十二级均为18个)。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见表四)
表四:拟设工勤技能岗位情况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各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2)八级职员岗位
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管理业务。
(3)九级管理岗位
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业务工作。
符合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要求。
(4)十级管理岗位
中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业务工作。
符合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是:
(1)高级岗位
①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任专业技术三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领导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成绩显著。
(专技二级岗位属省级调控,须符合省级申报的相关条件)。
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技四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主持较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并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参加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参与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
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交学术报告。
指导副高及其以下职务的教师。
③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示范作用。
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创新成果显著。
引领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贡献突出。
④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技六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⑤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技七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教育教学效果明显。
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⑥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副高级技术职务。
教学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效果反映较好。
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中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技九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教学经验十分丰富,效果好。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技十级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教学经验丰富,效果好。
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务。
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效果好。
(3)初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任教师系列初级技术职务(助理级)。
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③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按国家要求,具备相关工作岗位的资格条件。
2.每一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内部机构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校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教职工大会,做好记录,发出纪要,并督查落实情况。
2.负责学校各处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党、政公文,上报各统计报表。
4.负责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学习。
5.做好学校党的宣传、组织、纪检等党务工作。
6.负责全校文件的收发和文书档案的管理。
7.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校园网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及管理工作;负责校新闻网、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车辆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印鉴、印章管理,按规定开具证明和介绍信。
10.负责学校接待服务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负责各处室办公电脑的维护工作。
12.负责学校的文明创建工作。
13. 负责协调学校对外公共关系并组织安排好重要公务活动。
14. 负责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
15. 负责节假日安排及总值班工作,应急处置学校的重要突发事件。
16. 负责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全校机构、人事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及招、聘用手续。
2. 负责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协议的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3. 负责继续教育;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申报材料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及转正定级人员的考核工作。
4. 负责抚恤、遗属困难补助和因公致伤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劳资统计,法人、编制、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6. 负责离退休与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
7. 负责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职责范围
1.负责落实学校教风建设,实施师德建设工程。
2.负责审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理论与实习课程大纲、课程设计与实训实习方案。
3. 负责教学运行管理,编制学期教学周历;依据各系部提交的课程计划和任课教师安排编制课表,调度教室。
4.按考评度做好教师工作量汇总统计及考核监督工作,做好通用教具准备、文印、教材征订、图书资料征订工作。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工作。
5. 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6. 负责学生的考务与各种水平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考风考纪工作。
7. 负责指导与检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的建立,开展教师业务考核。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成绩档案的管理工作。
8. 负责组织各级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及教学成果的评审、申报、验收工作。
9. 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开展教学统计和教学状态发布工作。
10. 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1. 做好日常教学检查与监控,及时处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2.负责指导思政教研室工作。
13.负责统筹推进学校教科研工作。
14.负责联系蚌埠学院的相关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处职责范围
1.负责落实学生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入学、报到、编班、军训、注册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办理工作。
4.组织制订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规定。
5.负责校内班主任选聘工作,制订班主任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定期考核及评选优秀班主任。
6.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负责培训班主任工作。
7.负责各班级考核评定,组织优秀班级、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
8.负责对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评审学生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配合财务科做好发放工作。
10.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1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
13.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做好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聘用、考核与管理工作。
14.负责落实平安校园以及校园文化创建工作。
15.负责落实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16.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17.负责学生及青年教师户口管理工作。
18.负责对门卫、宿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开展素质教育实践及课外活动。
20.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并指导工作。
21.建立就业率、流失率班主任考核制度。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
2.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审定校内各部门经费预算方案,定期监督、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
3.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和年终决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校领导提供有关财务信息。
4.落实学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完成学校各类收费工作。
5.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学校资产流失,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6.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7.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上缴。
9.负责学校收入的相关税费及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和代缴工作。
10.负责学校年度行政事业性年审工作。
11.负责学校收款和收费票据的购进、领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12.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建账及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务处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与保障工作。
2.负责学校水、电供应与水、电路的日常检修工作,负责校内节能工作。
3.负责学校校舍维修工作。
4.负责学校公用设施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工作。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入库工作。
6.负责落实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7.负责学校教室设施配备与维修工作。
8.负责落实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洁工作。
9.负责落实全校师生的医疗、卫生、保健与体检工作。
10.负责落实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制订流行性传染疾病防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12.负责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与用水安全。
13.负责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生就业处职责范围
1.拟订年度招生计划,负责落实学校招生工作任务。
2.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拓宽生源渠道,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完成年度招生指标。
3.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及满意率。
4.做好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及时进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
5.根据用人单位对学生工作技能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新生录取手续的办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函授培训处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各类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与考证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与考证工作。
3.负责组织成人函授招生宣传、考前辅导、考生报名及新生录取工作。
4.负责成人函授学生的学籍注册、成绩档案管理、函授教育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与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核发毕业证书。
5.负责成人函授教学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函授站年检与月报工作。
6. 负责企业员工技能等级认定及证书发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公共基础部职责范围
1.负责本系部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实施和教学质量督查工作。
2.负责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培训、考核、教育和教师档案整理工作。
3.负责学校(院)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配合开展运动会和课外体育活动。
4.负责本系部的课程建设、教科研管理、教学竞赛组织等工作。
5.负责本系部所属课程试题库建设和各门课程试卷的审查工作。
6.负责本系部制度建设、档案归集、教师教育管理等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经贸系、工业工程系、教育系职责范围
1.贯彻学校(院)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本系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制定、修订并实施本系所属专业教学计划。完成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提交教务处,因专业知识更新需更换教材,及时向教务处报备。
2.做好本系各专业建设,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教师团队建设。组织本系各专业组建科研团队,申报各类课题研究。
3.深化校企合作,制定出本系各专业的深度校企合作的制度。
4.制定出岗位认知、岗位体验、顶岗实习的详细计划,检查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及跟踪工作。
5.根据学校(院)师资培训规划制定本系教师培训计划,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6.调动全系力量,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7.配合学生处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组织开展本系各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9.规划本系各专业实训场建设,完善监督实训场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督导办公室职责范围
1.督导室成员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和综合评价。
3.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
5.监督和检查各系部实施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计划落实,师生的日常管理,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6.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7.反映各职能部门、各系部和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8.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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