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培训处工作职责

2015-03-04 11:27:28  出处:  点击量:

函授培训处主任:李健

电话:0552-4125813

职责范围:承担函授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校企合作办学、产教融合等工作。

具体负责:

负责组织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各类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负责组织成人函授招生宣传、考前辅导、考生报名及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成人函授学生的学籍注册、成绩档案管理、函授教育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与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核发毕业证书。

负责成人函授教学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函授站年检与月报工作。

负责企业员工技能等级认定及证书发放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教融合等政策措施,制定学校产教融合项目管理、考核、评价与利润分配制度;

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部署、推进、督导、考核;

负责校企合作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各教学系部做好引企入校、产教融合项目洽谈、论证申报、协议签订、材料备案等,指导做好项目建设、评估、验收、运营、监管等工作;

负责产教融合驻校企业(项目)管理、协调与运营监管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产教融合调研科研工作,结合蚌埠市产业发展状况和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开拓与行业企业交流沟通渠道,搭建合作平台;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条: 无

下一条: 无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6044号-1

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邮编:233010    电话:0552—4127853  0552—4125313(招生)     技术支持:渔之蓝教育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