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2020-04-14 11:00:39  出处:  点击量:

一、管理目的

为适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需要,提高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职业教育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规定执行。

三、职责

我校学籍管理及学生系统的建设、维护、使用,实行多层责任制,并落实分级管理制度。

学校明确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及学籍管理专员。

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制度和工作的全面开展。

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学籍工作,是学籍管理的主管责任人,负责具体的学籍管理制度的落实。指导学生处学籍管理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处为学校学籍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对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的取得、异动和毕(结)业进行在线审核、维护、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等。

学生处设学籍管理专员,为学籍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本校学籍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管理内容

(一)日常管理

1.入学与注册

按照要求做好学生入学及注册工作,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并由学籍管理专员负责准确录入学籍系统。

利用和维护好学籍电子信息,并按照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不予注册等。

2.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学生休学、退学、服兵役等情况,予以进行学籍变动和信息变更。

3.成绩考核

严格成绩考核制度,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考试考查,如实记入学生档案(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4.奖励与处分

根据学校对于学生的评价标准,从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评,对于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行为不良等行为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5.毕业与结业

做好学生毕业与结业工作,严格毕业结业考核标准。

(二)管理职责

1.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各级分管领导做好督促管理;学生处组织好日常工作;学籍管理专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检查,做到准确无误。

2.强化培训

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学生系统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加强对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到位。

(三)相关文件

1.《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

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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