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2017-08-28 10:34:39  出处:  点击量:

一、会议举行

1.行政办公会由校长或具体行政工作的分管领导召集主持,出席人员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的相关人员。

2.会议时间一般于每周五下午13:30召开,临时性变化另行通知。

3.会议召开之前,主持领导要准备好议题,办公室负责人要整理好议题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上级党、政部门的指示精神。

2.听取领导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重点改革举措。

4.研究制订学校规章制度。

5.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突发性事件。

6.安排下周重要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工作。

7.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学生、教职工和中层干部的奖励和处分。

8.讨论需经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议题

1.校领导认为有必要提交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2.各处室提请办公会研究的事项(须经校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3.对重大问题,校长、副校长要先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议事规则

1.所议事项须由校长或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负责人认真研究,提出主导性意见或建议。

2.学校领导成员或各处室负责人向办公会汇报工作,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数字准确、实事求是,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具体、切合实际。

3.涉及到某方面的重大问题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未能出席,一般暂缓研究。

五、搞好查办

1.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要抓紧组织落实。

2.分管领导要组织协调,积极落实。

3.办公室负责人要加强督查,及时把落实情况汇报校长。

六、会议纪律

1.办公会组成人员及出席人员要服从集体活动安排,召开办公会不得无故缺席,入会要准时,有事不能与会者要向校办公室请假。

2.与会人员对机密或暂不该对外泄露的事项和问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向任何人泄漏。

3.与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七、会议记录

1.办公会有专人记录。

2.会议记录要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缺席人员、讨论议题、发言内容等做出逐项记录。

3.形成的会议记录,记录人员按秘密文件保管,并按时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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