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2016-11-22 14:57:51  出处:  点击量:

为了正确客观地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推行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任课教师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态度、教学实绩和教学水平。从职业道德、平时工作、学生测评、教师课堂教学测评、教学工作与绩效考核等方面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确定教师工作的质量等级。

(一)学生测评(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10)

每学期进行一次,以教师任课班级为主体,通过《教师教学情况测评表》(附表一)向学生进行教师教学情况调查,从班级随机抽取5名学生在十个项目中分栏填写、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测评分。

(二)教师课堂教学测评(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30)

考核组成员通过随机听课的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按照《课堂教学检查项目》(附表二)的要求逐项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测评分(参加听课的测评人员不少于三人)。

(三)教学工作与绩效考核(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20)

考核组根据《教学工作和绩效考核表》(附表三)的内涵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与绩效情况逐项打分,取其平均值。

(四)教师平时考核(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40)

1、教学态度(30分):教师在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其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认识、学习动机、行为习惯等,所以,教师应精神饱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禁止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1)上课接打手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无教案上课,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拒不接受合理的教学任务,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逾期未报送教学计划,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5)逾期未报送学分或报送的学分不合要求,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出勤 (20分):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一个考评度内教师可以调课一次(2节)。

(1)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扣3分。

(2)教师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一次扣10分并谈话,两次通报。

(3)事假5分/2节,6节以上扣完;病假2分/2节。

(4)无故旷课一次,在年度考核总分上扣20分,两次通报批评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课堂管理(20分):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协调、控制课堂中各种教学因素及其关系,以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1)未进行课堂管理,对学生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0分并谈话,两次通报。

(3)未整队进入实训场所、多媒体教室、机房等,一次扣3分。

4、私自调课(10分):一次扣完并谈话,2次通报。

5、教研活动及教师集体活动(10分):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6、卫生责任区(10分):缺一次打扫扣5分。

(五)加分项考核(直接计入总成绩,最多加5分)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加1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奖,加2分。

3、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三优课”竞赛活动并获奖,加1分。

4、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加2分。获市级奖励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市级比赛中只有本校参与的除外)。

5、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其他竞赛活动,如文明风采活动、书法比赛、体育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加1分。

6.参加信息化大赛及其它同类教育教学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加1分。

7.主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获省级立项并通过验收,主持人员加1.5分,参加人员加0.5分;获市级立项并通过验收,主持人员加1分,参加人员不加分。

8.参加教材编写并正式出版,主编加1.5分,副主编加1分,参编加0.5分;参加校本教材编写,主编加1分,参编加0.5分(四万字以上)。

四、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加权平均成绩90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60-8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校长和党委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牵头负责。ly'>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学校以前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师考核办法补充条例

为了及时正确客观地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推行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本次考核内容着重于平时课堂教学的动态考核。

一、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任课教师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对教师平时课堂教学进行动态考核,着重于教学态度、课堂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上课接打手机,一次扣5分

(2)无教案上课,一次扣8分。

(3)拒不接受合理的教学任务,一次扣5分。

(4)逾期未报送课时授课计划,一次扣2分。

(5)逾期未报送学分或报送的学分不合要求,一次扣2分

(6)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脱堂10分钟以内一次扣2分。

(7)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脱堂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8)在超过规定的病事假节数后,再请事假1分/2节,病假0.5分/2节。

(9)上课前要求学生手机归入收纳袋并记录到教学日志,一次未完成扣1分。

(10)未进行课堂管理,对学生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一次扣2分。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2分。

(12)未整队进入实训场所、多媒体教室、机房等,一次扣1分。

(13)私自调课,一次扣3分。

(14)教研活动及教师集体活动:缺一次扣2分。

四、计算方法

   教师每考评度满分为100分,扣除以上项目分数后为本考评度的得分数。考评度的课时费计算如下:

  课时费=该考评度总课时数×学校规定课时标准×职称系数×得分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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