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德育管理
心灵驿站

学生日常考勤与请假篇

2018-10-11 10:37:06  出处: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保证班级出勤率,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确实有事,有病需请假时,请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请各班主任遵守规定,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及请假课时,以保证班里的正常出勤。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学生请假按课时计算,一天课时包括(上课、自习、军训、学校及班级活动,均属正常课时,早、晚自习,两操按一课时计)

第二条  学生请假手续办理程序:

(一)病假

1.学生因病一般在校医务室就医,由卫生所出具证明,方可申请请假。

2.校外医院开具的“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卫生所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3.持有“病休建议单”,需申请休息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按批假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

4.学生病假期间,一律在校治疗、休息。如确属病重或有传染病需回家治疗、休养者,先经校卫生所同意,班主任证明,报学生处、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学生因事必须请假者,应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三条  请假审批权限

1.二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至一周,由学生处主任审批(实习期间由所在实

习单位相关科室审批)

3.一周以上,由学生处署意见,分管校长审批;实习期间,须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备案。

第四条  学生请假(病假、事假)一律由学生本人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者,应先请假,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五条  请假(病假、事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

按时返校,应在请假期满前履行续假手续。原则上只允许续假一次,而且续假时间一般只能是原有请假时间的二分之一,超假部分仍按旷课论处。

第六条  考试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由本人申请缓考,经教务处同意,请假获准后,应及时将假条送交学生处、教务处。

第七条  寒、暑假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离校或返校。

第八条  学生请假应实事求是,不准谎报理由或伪造证明文件,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考勤制度:

第一条  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班级共同负责。

班长或学习委员可利用课前、课间、课后检查出勤情况并向任课教师报告(自习课等应向班主任报告)。班级应将考勤情况认真填入《学生考勤表》于本周六送达学生处备案。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和班级考勤工作,作为有关班干评比、奖学金或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学生出勤情况作为该生评比奖学金或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应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本校学生一律住校(经批准者除外),平时不准外宿。节假日,学生需回家或离校外宿,应先向班主任请假,并报告去处,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五条  学生缺勤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累计满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2.迟到、早退时间大于等于十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一学期内旷课达l-10节者,令其检讨,在班级批评;

4.一学期内旷课达11-20节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5.一学期内旷课达2l-4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6.一学期内旷课达41-69节者,给予纪过处分;

7.一学期内旷课达70-105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一学期内旷课达105节以上者,给予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9.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含实验课)授课时数的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该门课程按零分计。

10.毕业实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以上者,要补足实习时间,否则不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条  学生考勤情况,由班主任按学期记入学生成长评价表,毕业时参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6044号-1

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

邮编:233010    电话:0552—4127853  0552—4125313(招生)     技术支持:渔之蓝教育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