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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次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坚持“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应立尽立”的原则,对现有的本部门负责起草的、以学校党委或学校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尤其是2021年省委教育工委巡察以来,本部门负责起草的、以学校党委或学校名义出台的,现正在实施或已停止使用但暂未发文废止的所有规章制度。
二、工作内容
1.“废”:对于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基本内容与学校发展的实际严重不相适应,必须予以废止。
2.“改”:已有的规章制度基本内容适用,但某些具体规定与国家、省市和委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学校的发展实际不相适应,必须依据党的二十大以来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进行修改;
3.“立”: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时间建立制度。
三、工作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把握好以下原则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
(一)系统全面。按照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与时俱进。规章制度一定要紧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紧贴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文件,要充分体现新时代的特征、新时代的需要。
(三)合法合规。规章制度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制度,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需经过科学论证,并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制定。
(四)务实管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将上级要求与学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符合实际、能够执行、务实管用;制度中要明确不按规定执行的惩戒措施,强化问责和担当,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五)协调一致。规章制度之间不得重复、相互矛盾。涉及同类事项的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同类行为的评价标准、认定或处理办法,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反复沟通和充分论证,确保不同制度涉及相同业务时口径一致、政策统一。
(六)以人为本。规章制度应务实重效,贯彻人性化管理理念,符合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
四、任务安排
1.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2月15日前)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研读《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出台的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文件,深入学习学校章程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熟悉内容、把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为做好“废改立”工作奠定坚强的思想基础。
2.第二阶段:全面梳理阶段(2月15日—3月15日)
各部门要对牵头起草或职责范围内正在执行的文件,对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上级出台的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对涉及教育教学管理、师生利益的规章制度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逐条逐项审核。
学校办公室初步梳理了2021年以来的规章制度(见附件1),请各部门对照进行查漏补缺,按照沿用、废止、修订和新建四个类别对相关制度进行分类,并填写《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15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学校办公室。
3.第三阶段:修订完善阶段(3月15日—11月15日)
各部门对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经报备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废止。对需要“改”和“立”的制度,要妥善处理好继承和创新、局部和整体、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关系,高度重视规章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同,保证新旧规章制度之间、各条块规章制度之间协调统一。所有“改”和“立”的制度须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调研、讨论研究、会议审定等程序,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各部门修订或新建的需要以学校党委或学校名义正式行文印发的规章制度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遵循“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随时可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并印发实施。
4.第四阶段:汇编成册阶段(11月15日—12月30日)
各部门汇总整理本部门相关的规章制度,于12月1日前将电子版报至学校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印《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是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梳理盘点,在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废改立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充分沟通协商,切实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主动落实,确保质量。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情况,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各部门在全面梳理本部门现有规章制度时,要严格依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修订完善或起草制定相关制度。对于涉及操作流程的规章制度要配有“拓扑图”。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相互协商,统一意见,确保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改”“立”的制度,要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讨论研究、会议审定等程序。要发挥民主、集思广益,尤其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书面、线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干部师生意见,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把握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附件1学校现行有效重要制度清单和附件2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登记表.docx
中共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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